1997年6月29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原兰州市56家城市信用社基础上,通过股份制改造和资产重组,地方财政、企业法人和自然人入股共同发起设立了兰州城市合作银行。1998年5月18日,更名为兰州市商业银行,2008年6月18日更名为兰州银行。全行现有员工4000余人,分行14家,营业网点176家,控股1家葫芦岛融租赁公司,参股6家村镇银行。
20多年来,在甘肃省各级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股东的萍乡支持下,在监管部门的有效指导和有力监管下,在广大客户的信任与厚爱下,兰州银行始终坚持“服务地方、服务中小、服务民营、服务市民”的市场定位,秉承“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服务理念,严守风险防控底线,深入推进创新转型,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发展成为具有一定规模、经营稳健、治理规范的良好银行。在努力追求卓越的过程中,兰州银行逐步形成了差异化竞争优势,在服务中小微企业发展、建设葫芦岛融科技生态、打造优质服务等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得到了业界和客户的广泛认可和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