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除主义、读心术与实验哲学:访斯蒂芬·斯蒂奇教授
郑伟平; 方玄子
一、消除主义
郑伟平:斯蒂奇教授,很高兴您接受我们的专访。让我们从您1983年的第一部专著《从民间心理学到认知科学:反对信念》(From Folk Psychology to Cognitive Science:The Case Against Belief)[1]开始我们的访谈吧。在这部著作中,您提出了消除主义的观念,即信念作为一个哲学概念是可消除的。您如何得出这个观念呢?信念概念可是遍布于哲学的各个分支与诸多伟大著作之中的。
斯蒂奇:其实消除主义的观念在我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可能第一位消除主义者是费耶阿本德 (Paul Feyerabend),罗蒂(Richard Rorty)也是持有消除主义立场的。丘奇兰德夫妇(Paul Churchland & Patricia Churchland)与我在上世纪八十年代都发展出了相似的消除主义观点。我在1983年的这本书里提出了我的消除主义论证。
论证过程的第一步就是主张:描绘或指称心灵状态的常识心灵词项,包括信念以及欲望、希望、看见等等,都能够被视为我们的民间常识理论的词项。对于导向行为的心理状态的本质,大众都有着一个日常理论。常识心理词项,包括欲望、希望、恐惧、感知、看见、听见等等,都内嵌于这种理论。很显然,它不是真正的科学理论,它是一种常识理论。我在1983年的论证的第二步就是主张认知科学的发展方式肯定不会采用这些常识预设。我的关注点是认知科学,而丘奇兰德夫妇在很大程度上关注的是神经科学。无论哪一种方式,看起来这些科学都不会以某种方式预设、陈述或拥有那些民间心理状态的性质。那些日渐兴起的理论之中不存在着常识心理学归于常识心灵状态的那些性质。
我的论证的第三步就是表明,如果一个常识心理学预设了某种状态,与此同时世界上最好的科学理论却没有采用这些状态,那么一个自然的结论就是这些状态是不存在的。我用女巫进行比喻。在美国独立战争以前,人们相信某些女人实际上是女巫,她们拥有邪恶的魔力,她们造成了疾病或灾害。人们相信这种被称为女巫的说话口齿不清的老妇人造成了自然灾害。人们之所以得病是因为这种骑着扫把飞行的老妇人所导致的,这便是一幅关于女巫的流行图景。从中我们可以得出什么结论?结论便是我们不需要女巫!事实上我们不认为,女巫所具有的那些性质在解释事物或行为的时候能起到任何作用。因此我们的结论是女巫并不存在。在解释疾病与自然灾害等的民间理论中,女巫是核心概念。在解释人类行为的民间理论中,信念与欲望是核心概念。随着我们对于自然灾害和疾病原因的深入研究,我们不再需要女巫来参与解释。类似地,在认知神经科学中,我们找不到具有常识理论所描绘的信念与欲望的性质的东西。因此,女巫是不存在的。在认识神经科学的图景中,一个合理的结论便是不存在着信念与欲望。这便是消除主义的核心论证,费耶阿本德、罗蒂、丘奇兰德、我以及其他人,都以不同方式描绘了这一点。
郑伟平:我知道你后来放弃了消除主义立场,为什么?
斯蒂奇:在九十年代早期,我写作并出版了《解构心灵》(Deconstruction of Mind),[2]在其中我更加仔细地审视了消除主义的论证。我放弃消除主义的关键原因在于这个论证是不成立的。民间理论具有一些预设,与此同时我们最好的科学不承认这些预设,从这两点并不能推出这些预设不存在这个结论。莱肯(William Lycan)把我从这个迷梦中惊醒过来。这些词项所内嵌于其中的理论是错误的,并不意味着这些词项一无所指。如同莱肯所说的,他完全乐于同意他所有关于信念的信念是假的,但不能因此下结论说信念并不存在。
让我们考察另外一个例子。古希腊人关于星星(stars)的想法,与我们现有的天文学是非常不同的。它是一种我见过的最为错误的理论。古希腊人认为,地球被一个巨大的黑色穹顶所覆盖,穹顶的边缘透射出来自天堂的光。这个穹顶有一些孔洞,当我们夜晚时分望向天空的时候,这些孔洞透射出光线,这就是我们称之为星星的东西。这是一个古希腊理论,一个非常非常错误的理论。你能从这个理论中得出结论说星星是不存在的吗?因此你会理解莱肯所教给我的东西——一个关于经典实体的理论可能是非常错误的,但却无法合理推出这些实体不存在的结论。恰如我们不能从古代天文学推出星星不存在这个结论,我们也不能从民间心理学的错误中推出信念与欲望不存在这个结论。这就是我为什么放弃了消除主义的原因。
郑伟平:不仅仅是在民间心理学中,即使在认知科学的著作中,特别是认知心理学,信念这个概念也是很常见的。你如何看待这种情况?
斯蒂奇:确实如此,它也正好说明我的1983年思想是有问题的。认知科学朝向我称之为心灵策略理论的发展方式,它依然依赖于相信、欲望以及其他通常的常识概念。它们也并没有从心理学之中消失。如同费耶阿本德所指出的,心理学依然在取得科学进步,在认知心理学与社会心理学或其他心理学中,事实上我们正在取得丰富的和有趣的进步,这些心理学采用了信念与其他常识概念,这也是一个用以支持存在信念等概念的好理由。即使我没有改变我曾拥有的消除主义核心立场,从1983年到现在,35年过去了,这些词项不仅没有消失,而且对于信念如何运作,欲望如何运作,包括希望、知觉等,我们取得了更多知识。这是一个反对消除主义的好理由。据我所知,丘奇兰德夫妇并不赞同。他们肯定会认为,神经科学看上去并没有预设民间信念概念。无论如何,采用这些词项产生了强有力的理论,这一点对我来说是一个反对消除主义的好理由。当哲学论证对抗着富有进步的科学研究纲领的时候,科学研究纲领总是胜利者。
郑伟平:你能比较一下你和丘奇兰德的消除主义进路吗?
斯蒂奇:据我所知,丘奇兰德仍然是消除主义者。他认为,神经科学在解释行为机制的过程中不需要涉及所有那些常识假设。心理学看上去是成立的,但是在他看来,他想要得到的结论是常识心理学的预设并不存在。他从未考察过这个问题,即消除主义结论为何能从这些前提中得出。他从未研究过为何古代天文学是错误的但星星是存在的,与此同时民间心理学是错误的但信念是不存在的。我和丘奇兰德都认为民间心理学是错误的理论。但即使它是错误的,我们也得不出民间心理学的预设是不存在的这个结论。古代天文学是错误的,黑色穹顶也是不存在的,但星星是存在的。
二、心灵哲学
郑伟平:在你的心灵哲学中,你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读心术(Mindreading)。“读心术”这个术语很容易在中国语境下会被和巫术或神灵联系起来。据我所知,这实际上是一个和他心知识相关的哲学概念。你如何界定读心术,你对此的主要观念是什么?
斯蒂奇:我和我的学生尼克尔斯(Shaun Nichols)使用“读心术”作为我们的读书会的名字,但对于描绘哲学理论而言,它不是最佳术语。我们要指出,它和巫术或魔法没有任何联系,本质上它是一种心灵理论。它描绘的是一种进程,在生活中,关于他人的心灵状态,你有着许多知识。我能看见你的脸,我能看见你的手,但我能看到你的信念吗?我如何实现这一点呢?读心术不是一种魔术,也并不奇怪。举一些我所拥有的关于你的知识。我现在知道你相信我穿着一件白衬衫。对于你的一些心灵内容,我们从未谈论过,但我如何知道呢?例如,我知道你相信特朗普是美国现任总统。读心术帮我做到了这一点。诸如莱斯利(Alan Leslie)等许多学者都在努力描绘读心术的心理细节。读心术研究领域进行过一个著名的心理实验——“错误信念任务”(False Belief Task)。假设你正在观看一场小型表演或木偶戏,一个角色正在扮演一个小孩和妈妈,这在卡通节目中经常出现,对吧?这个男孩自己在玩,旁边有一块巧克力,小男孩说道:“我喜欢巧克力。它是我最喜欢的糖果。我现在要出去玩了。我得把巧克力放进这个橱柜里头。”他把巧克力放入橱柜中,然后出去玩了。当他出去的时候,他妈妈进来了,开始在厨房忙活起来。她打开橱柜,看到了巧克力,说道:“哦,强尼把他的巧克力放在橱柜中了,我告诉他不能这么做,橱柜温度高,巧克力会融化的,他得放进冰箱里头去。”然后她把巧克力从橱柜中拿了出来,放进冰箱之中,随后她就离开了厨房。一会儿,强尼回来了,他说道:“我玩的不错,不过我饿了,我要吃我的巧克力了。”这个时候表演结束了。现在你是否认为强尼依然认为巧克力还在橱柜之中?(郑伟平:“是的。”)你所做的就是把一个信念 (巧克力在橱柜中)归赋给强尼。现在的问题是,常识心理学如何做到这一点?这是儿童发展心理学的重要成果之一。正常的成年人都能够对于强尼的心灵内容进行推理,但儿童却不一定。四岁之前的儿童会告诉你强尼会跑到冰箱去找巧克力。当儿童习得把错误信念归赋给他人的能力的时候,他们的心智发展有了重大进步。他们开始习得了读心术。
郑伟平:错误信念任务是儿童发展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它和读心术,或者心灵哲学,有什么关系呢?
斯蒂奇:它是认知科学与哲学实际上完全紧密结合在一起的一个研究领域。发展心理学家们描绘了儿童读心术的发展,也开始研究包括脑损伤的个体的读心术。哲学家们则试图发现正常成年人为何会如此擅长读心术,我和尼克尔斯的合著[3]正是要完成这个任务。恰如你所说的,遗憾的是,读心术这个名称容易被误以为它是关于魔法或魔术的。绝非如此,它考察的是人们如何能够把信念、欲望、希望、恐惧等不可见的心灵状态归赋给他人。以前我做过一些小型实验,但我在该书中考察了大量的实验工作。我们的工作实际上整合了发展心理学、认知心理学等的经验与理论成果,试图给出一个完整的心灵机制,一个系统的读心术理论。与读心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是伪装能力。我们的理论试图解释,对于解读他人心灵的伪装和解读我们自己心灵,两者是否具有相同的进程。我的同事莱斯利进行了一项开创性的工作,她认为读心术与伪装术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自闭症儿童或成人在读心术上的表现非常糟糕,她们在伪装术上的表现同样糟糕。假设面前的这两个物体(托盘和杯子)是一辆警车和一辆轿车。我们可以假装警车正在追逐轿车,正常的四五岁孩子都能玩这种游戏。自闭症患者,尤其是高度自闭症患者,无法进行这种游戏,这表明读心术与伪装术享有某种潜在机制。我和尼克尔斯的工作就是要对于伪装以及自我心灵状态和他人心灵状态的归赋给出一个统一的解释。在西方传统上,读心术的先驱可以追溯到休谟这位伟大的道德心理学家。当人们做出道德行为或不道德行为以及进行道德判断的时候,他们的心灵是如何运作的,这个问题甚至可以追溯到西方哲学的起源。但是这个问题的解决直到一百多年前都无甚进展,因为人们缺少工具,缺少方法。作为一个历史学家,休谟知道历史人物是如何行动的,但休谟只能依靠观察,他缺少实验方法。大约1900年以后,心理学成为了一门经验的实验科学。在二十世纪上半叶,心理学家们开始关注相同的问题。
郑伟平:你刚才提到了作为一个道德心理学家的休谟。众所周知,您是当代道德心理学的开创者之一。对于中国哲学家而言,这个领域不是很熟悉,您可否简单介绍一下呢?
斯蒂奇:道德心理学关注的是,当人们进行道德判断的时候他的心灵机制是如何运作的。道德心理学和道德哲学实际上并没有多少交流,心理学家们和哲学家们没有彼此关注过对方的发展。但在2000年左右,在这个领域内进行跨学科研究的兴趣逐渐提升。年轻学者与研究生们开始学习认知科学课程,如果他们关注的是心灵哲学或认知科学哲学,他们需要学习与从事一些认知科学研究。与此同时心理学家们开始关注某些不那么玄奥的哲学问题,因此道德心理学的跨学科研究得以产生,它是非常值得关注的。在过去二十年间,道德心理学的哲学研究与经验研究论文的数量急剧增加,迄今为止已经有上千篇的论文得以产生。在这种背景下,我告诉你科学如何影响哲学的一个划时代的案例。二十年前,一个年轻的研究生格林尼(Joshua Greene)(现在他是哈佛大学的心理学教授)用核磁共振方式研究人们做出道德决策时候的大脑运作方式。他所选用的是被称为“电车难题”的伦理困境。一辆电车从岔道口的远处行驶而来,它的刹车坏了。如果开往一条线路,那么将杀死五个人;如果开往另一条线路,那么将杀死一个人。在西方传统中,压倒性数量的人们愿意按动开关让电车转向杀死一个人的轨道上来。电车难题的衍生版本是,假设轨道没有岔道并且在轨道上方有一座天桥,上面站着一个胖子,你站在胖子身后。如果你将胖子推下天桥,那么你将成功使得电车停止下来并挽救下方的人,你会这么做吗?在西方传统中,压倒性数量的人们表示不愿如此。这种对比非常有意思,他们的区别只在于扳开关与推倒人而已。为什么人们会做出不同的判断?格林的解释是不同脑区的活动决定了不同的判断。第一种情况的活跃脑区是负责理性思考的部分,第二种则是情感部分。直接推倒胖子令人产生不适的情感反应,坐在驾驶室中扳动开关则只是一个理性推理结果而已。对于电车难题的研究已经构成了当代道德心理学的经典案例。
三、实验哲学
郑伟平:格林尼在当代道德心理学所使用的实验方法确实令人感到震撼,你也一直提倡使用跨学科研究方法来解决哲学问题。你的哲学方法论是什么?你如何看待传统的概念分析方法?
斯蒂奇:心灵哲学与认知科学的密切联合,在我和我的老朋友福多(Jerry Fodor)的提倡下,现在有了长足的进步。心灵哲学的许多问题都涉及了心灵状态、心灵进程、心灵交互等事物的本质。是否存在着天赋(innate)的心灵状态,它的性质是什么,这是我的一部论文集《天赋心灵》[4]所考察的内容。天赋观念的存在与否,这是一个经验问题,这是一个如何建构人类心灵的问题。直到一百多年前,哲学家们仍然没有办法处理这个经验问题,哲学家们依赖直觉,依赖解读历史,依赖观察他人。但近五十年来,随着认知科学的兴起,我们有了许多精巧的方法来处理这些问题。对于经验问题,我们使用的是经验方法。这个领域内的一个范例就是我们对于天赋观念的经验处理。在上世纪六十年代,乔姆斯基以一种经验的方式研究了语言问题,它给出了大量支持语言天赋性的证据。天赋观念是否存在,这个问题可以回溯到西方哲学的起点,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都有着一套理论,莱布尼兹与洛克也为此争论不休。他们对于天赋观念的研究方法是前科学的,对于一个本质上是经验问题的哲学问题而言,最好的方法是经验方法。
我在方法论上是一个机会主义者。只要有助于所研究的问题,我乐意于从心理学、语言学、神经科学、物理学或进化生物学中找寻方法。我不知道是否存在着一个纯粹的哲学方法,把哲学方法限制在语言方法之上在我看来是愚蠢的,就像自缚双手一般。所以,正确的方法就是使得你有可能在所研究的问题上取得更大进步的方法,而且不同的问题有着不同的方法。我对于天赋观念的研究大量采用了当代语言学的方法和认知神经学的方法。概念分析是一个好方法,当用于澄清日常概念或者构建新概念的时候。新近兴起的概念工程化(Conceptual Engineering)不是描述既有概念,而是修正它,使其对于哲学讨论与论争更为有用。所有这些方法都是合法的,它们的效果取决于人们的使用。概念分析与概念工程化产生了许多非常有价值的成果,但也产生了许多垃圾。对我而言,像海德格尔这样的哲学家一无是处,因为他除了建构一堆无人理解的概念之外再无建树。
郑伟平:我翻译过你2001年的实验哲学里程碑式的论文《规范性与认知直觉》。许多中国哲学家也试图使用实验方法来开展哲学研究,他们大多数采用的是问卷调查的方法。你认为这种基于直觉收集的问卷统计方式是一种发现哲学真理的好方法吗?有的研究者认为这种方式是一种婴儿实验(baby-experiment),你是否同意这种评价?
斯蒂奇:我肯定不会认为只有一种标准的可普遍适用的哲学方法。直觉收集是一种从事哲学研究的方法,概念分析也同样是一种方法。直觉收集方法可以回溯到柏拉图时期,苏格拉底就常常收集直觉用以进行概念分析,这种方法被称为“案例法”(Method of Cases)。你考虑一个实际或假想的场景,探寻其中的主人公是否知道一个命题。这种使用直觉的方法适用于某种工作,但不是所有事情。实验哲学的不同之处在于改进了方法,因为哲学家一般使用的是他们自己的直觉,并用以进行概念分析。实验哲学主张这不是使用直觉的最佳方式,因为传统哲学家所得到的可能是一个不具代表性的案例,或者一个有偏见的案例。实验哲学运动推动我们从更广泛的人群中收集直觉,不仅依赖于哲学家和他的同行们,而且还依赖于普罗大众。现在我觉得最有力的例子是语境主义知识论,德娄斯(Keith DeRose)提出了一个著名的假想案例——银行案例(Bank Case)。假设一对夫妇要去兑现支票,周五下午的时候他们驾车经过银行,当时银行排队的队伍很长。丈夫建议周六再来兑现支票,妻子提醒他大部分银行周六都不营业。两周前的周六,丈夫在这个银行网点处理过事务,它当时是营业的。在一个版本中,兑现支票的事情并不重要,他们完全可以等上几天。在另一个版本中,这件事情非常重要,不在本周内兑现支票将会带来严重麻烦。德娄斯认为,根据他的直觉,风险是非常重要的。语境主义的理念就是,在前者的低风险语境中,我们认为丈夫知道该银行周六会营业;后者的高风险语境中,我们认为丈夫相信该银行周六会营业,但不知道这一点,他需要去和银行职员确定一下。德娄斯说这里有着两个不同的“我们”。我对于哲学论文中的“我们”总是充满疑惑的,因为这是直觉相关的。因此高风险与低风险语境影响了我们的直觉,影响了我们的知识归赋。“知识”是一个语境概念,如同“高”。我八岁的小孙子在同龄人中是高的,但和职业篮球运动员比起来他不是高的。语境主义与不变主义(Invariantism)之争的焦点就是风险语境是否影响了知识归赋。关于这场论争,产生了上千篇的论文。但是有一个有趣的事实是,人们并不拥有风险语境,并不认为风险会影响直觉。加拿大哲学家图利(John Turri)在这方面做出了有力的调查研究。回头看这上千篇论文,简直就是建立在迷雾之中。风险会影响直觉,这只是一小撮哲学家的看法,他们在争论如何解释一个不存在的事实。这简直就是哲学丑闻,实验哲学方法揭露了这个丑闻。我认为,这种发现意味着实验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我在十七种语言和二十三个国家都做过实验,结果显示风险效应在哪里都不存在。汉语中不存在风险效应,日语、西班牙语等等都是如此。风险效应只是哲学家的迷思而已,他们在追寻一个不存在的现象的正确解释和刻画。为什么呢?因为他们依赖的是他们自己的直觉,而没有走出办公室,去发现人们实际上是怎么想的。
郑伟平:看来对于未来的哲学研究,您在方法论上主张走出去,去调查人们的实际情况,而不仅仅依赖于专业哲学家自身的直觉。对于心灵哲学与知识论研究,您认为哪些开放问题是当前最值得关注的?
斯蒂奇:西方知识论起源于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古希腊时期,那时候还没有英语。英语只是少部分人的母语而已,但是回顾过去五十年间分析传统的知识论文献,你将会发现它所关注的是英语中的例子和思想实验,或者非常细碎的事实。风险效应、真之敏感性等主题都是在英语语境下展开的。如果认知概念是以相同的方式存在于各种语言之中,那么语言因素是无需考虑的,但情况显然并非如此。因此,我们想了解的就是认知语言在世界上的各种自然语言中的作用方式。几个月前,我刚刚出版了一本论文集《其他世界的知识论》,我的合作者水元(Masaharu Mizumoto)和他的研究小组考察了日语中的认知词项,[6]在日语中表达命题知识的词项有两个,它们有时候可以互换,有时候不可以互换,看上去这两个词项都不等价于英语中的“命题知识”(Propositional Knowledge)。汉语的认知词汇之中是否有等价于命题知识的词项,从我这段时间与中国哲学家们的交谈中,他们似乎持有否定答案。当然这还有待严肃的科学研究。因此,英语认知词项的作用方式不是一种普遍方式,我们需要进行跨文化的知识论研究。当代知识论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去理解世界之中不同文化的认知词项与概念。
郑伟平:如果跨学科与跨文化研究是哲学研究的一种趋势,有些学者认为这对于哲学研究的纯粹性是一种污染,哲学如何辩护其自身的独立地位呢?知识论与认知心理学的跨学科研究是否意味着两者边界的消失?
斯蒂奇:我的立场是,我们的努力方向不应该是去辩护哲学的独立学科地位。当我五十年前开始我的职业生涯的时候,奎因就令人信服地主张在哲学与其他不同的学科之间不存在着原则界限。也许有的时候哲学更多关注理论问题,科学关注经验问题,但这并不永远成立。奎因和我都相信,给哲学和其他学科进行划界,这是学科带头人的事情。但哲学是一门纯粹独立的学科这种观点从未成立过。亚里士多德本身就是最伟大的科学家之一。笛卡尔也是数学史上的最伟大人物之一,想象一下如果你问笛卡尔如何辩护哲学的学科独立性,他会怎么回答你。我的关注点是问题,你可以使用任何最有力的方法,无论是心理学的,还是语言学的、物理学的、神经科学的或数学逻辑的。持有这种独立性立场的哲学家往往是理智上懒惰和不负责任的。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需要去学习所有的知识。你能够聚焦在某个领域,然后邀请你的同事在另一个领域帮助你。未来哲学的发展方向之一,可能就是跨文化的学科交叉研究。这种跨学科的研究意味着以问题为中心。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一直是以问题为中心的,那个时期的问题是通过许多学科合作展开研究的。笛卡尔、莱布尼兹、休谟或康德,十七与十八世纪的许多伟大哲学家尽皆如此。贝克莱开发了视觉新论,他使用视觉理论来研究对象这个哲学问题。如果有人告诉贝克莱这将污染哲学的纯粹性,他会哈哈大笑的。
2.为了现任“活埋”前女友?看完秒懂
「至死不渝」,大概是年少懵懂的男男女女们说过最多的一句情话。
虽然誓言的初衷可能发自真心,但在漫长的岁月里,真正能够信守诺言的,恐怕就没有几个了。
假如有个稀奇古怪的神灵,不巧听到了情侣们的“祈祷”,并不由分说把它变为现实。
这会是个甜美的爱情故事吗?
不,它其实会变成一出「丧尸」闹剧~
活埋前女友
Burying the Ex
既然要“活埋前任”,那意味着必然会有一个现任。
影片里的两位姑娘,分别是《暮光之城》里的可爱吸血鬼阿什丽·格林尼:
以及颜值、身材都极度“不科学”的亚历珊德拉·达达里奥:
这么一看,还真叫人有点不好抉择~
陷入到甜蜜烦恼中的男主,则是已故俄罗斯小哥安东·叶利钦:
他饰演的小镇青年麦克斯,极度热爱与B级恐怖片相关的一切。
本人也在一家名叫“血腥玛丽”的恐怖品专卖店里打工。
这样的打招呼方式,十分应景了~
艾芙琳(阿什丽·格林尼)是他正在交往的女友,两人已经过上了同居的生活。
同父异母的不靠谱弟弟崔维斯,则经常带着新认识的妹子跑到他家客厅里快活。
还大言不惭的高谈阔论:
如果让妹子们知道了自己住哪,那将来分手岂不是会很麻烦?
没想到弟弟的“分手论”竟然一语成戳。
从未甩过人的麦克斯,很快就遭遇到了这个不算难题的难题。
女朋友既聪明又漂亮,两人的生活本来充满了“和谐”。
可在同居的过程中,麦克斯却渐渐感受到一些异样。
艾芙琳是个极端的环保主义者,不论对工作还是生活都有着极为严格的要求。
于是,麦克斯的冰箱里从来都不会出现带有荤腥的食物。
用什么灯具、消耗多少电量,也全都由女友说了算数。
同时艾芙琳的占有欲极为强盛,麦克斯只是与志同道合的冰淇淋小妹多聊了几句。
都是些古早B级片里的老梗~
她就当场大动干戈,场面一度极为尴尬。
不过,在甜蜜的爱情面前,这些矛盾麦克斯尚可接受。
然而有一次,艾芙琳在没有事先通知的情况下,不仅把全屋粉刷成了奇怪的绿色。
还把麦克斯苦心收藏的恐怖片海报,通通折叠起来塞进了抽屉里。
这就好比“钢铁直男”在收拾房间时,为了图方便,把女友的口红全部掰断放在了一个小盒子里。
麦克斯恋爱以来第一次气急败坏,心中瞬间燃起了分手的念头。
于是他找到阅历丰富的弟弟,希望能学习一些经验。
崔维斯则再度“高谈阔论”,告诉他要么发短信,要么找个人多的地方分完手就溜。
这人都已经住到了家里,发短信显然不合适。
麦克斯只好呆头呆脑的选择了后者。
没想到,艾芙琳满怀憧憬的刚赶到公园,竟被一辆大巴当街撞死……
分手没分成,还间接害死了前女友,麦克斯内心的痛苦可想而知。
为了帮他早日走出阴霾,弟弟建议去电影院来场“恐怖片马拉松”。
而就在曲终人散后,麦克斯再次遇到了兴趣相投的冰淇淋小妹奥利维亚(亚历珊德拉·达达里奥)。
奥利维亚礼节性的问起他女友的近况。
麦克斯则黯然神伤的回答“艾芙琳已经离开了”。
没想到天真的妹子竟理解成了分手,于是也说起自己的伤心情史作为安慰。
然后嘛,两个同为“恐怖爱好者”的天涯沦落人,便一起跑去了墓地散心……
与此同时,一只手忽然破土而出——
没错,它的主人正是艾芙琳本尊。
其中的奥妙,还得从几天前开始说起。
某一日,店里来了一批新货物。
里面有一个“撒旦精灵”玩偶,还有一件Cosplay用的护士服。
如同往常一样,麦克斯赶紧把艾芙琳叫来店里,就着护士服情趣一发。
情到深处时,两人互相许下了至死不渝的诺言。
没想到那个“撒旦精灵”还真有点东西。
随着誓言被许下,祂眼发红光、身冒青烟,当场让这对情侣“梦想成真”……
所以,当男方仍未死去时,艾芙琳便会化身为“丧尸”,重返人间。
说回现在,情投意合的“恐怖二人组”,在麦克斯公寓楼下腼腆分别。
然后麦克斯在家里小鹿乱撞的等待对方上来敲门(这个桥段好像有点反~)。
可没想到,等了半天,破门而入的却是自己的丧尸前女友。
艾芙琳的外表除了有些苍白,与之前并无太大区别。
不过精力却变得十分旺盛,不用吃饭、不用睡觉,连X欲也水涨船高。
麦克斯费了好大功夫才接受眼前的事实。
然后费了更大的功夫,才成功避免与一具“尸体”滚床单。
这一切,艾芙琳当然都看在眼里,于是她提出一个大胆的想法——
人终有一死,何不把麦克斯也变成丧尸,两人永远的“至死不渝”下去……
手可以不分,诱人的妹子可以不要,但变成丧尸这件事却是麦克斯万万不能接受的。
没办法,他只好再次找崔维斯帮忙。
弟弟这次倒是非常仗义,他安排麦克斯去和奥利维亚约会。
自己则“单刀赴会”,解决掉哥哥的丧尸前女友。
可惜他棋错一招,拿DVD的借口,不仅没有放松艾芙琳的警惕,反而触动了她的“食脑”本能。
于是,在那边的两人甜蜜的相拥而“啃”时;
可怜的崔维斯,也被人抱着一顿乱啃……
只不过,是字面意义上的而已~
东窗事发,麦克斯不得不在两位女友面前挑明了关系。
愤怒的艾芙琳当然意欲置他们于死地。
好在关键时刻,被咬后变身丧尸的弟弟挺身而出,彻底终结了她的脚步。
于是,前女友再次被安葬。
麦克斯与奥利维亚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他的丧尸弟弟,过的似乎也还算不赖……
影片的导演乔·丹特老爷子,本身就是位B级恐怖片大佬。
在这部“现代”作品里,除了追忆自己的当年外,也一如既往试图借恐怖片的名义,调侃一下现实世界的操蛋。
看得出导演把矛头对准了年轻人浮躁的两性关系,可最终依旧语焉不详。
如此出彩的创意,完成度却叫人不敢恭维。
不过,若是Cult片爱好者,或是达达里奥的资深影迷,那还是颇值得一看~
3.有文化的才叫吃货,你们只配叫饕餮
“到达一个文化的核心的最佳途径之一就是通过它的肚子。”
——人类学家张光直
“吃货”(foodie)这个术语首次出现在美国美食评论家盖尔·格林尼(Gael Greene)的一篇餐厅点评里——这是上世纪80年代早期的事。
对于那个年代的纽约人来说,粗放饮食正当道,人们吃东西无非是为了好吃和便捷,没有几个人会神经兮兮地把吃饭和性、政治以及社会地位联系在一起。
不折不扣的吃货先锋格林尼则把吃饭这件事翻了一个个儿,她尖锐地指出:“就餐不是一次像动物那样为了生存的果腹行动,而是‘充满诱惑力和社会竞争的剧场’。”
近40年过去,食物变得前所未有的重要。从欧美到中国,从新德里到约翰内斯堡,人们给食物拍照的次数大大多于给自己和家人拍照的次数,每个人在社交媒体上都会发布至少一张到无限多张美食照片。
厨师也不再只是厨子,他们从一个普通的社会工种变成了明星名流——热爱美食的人没有几个不知道安东尼·波顿(Anthony Bolton)、杰米·奥利弗(Jamie Oliver)以及爱骂脏话的戈登·拉姆齐(Gordon Ramsay),他们的身份比大学校长还要贵重、受人爱戴。
年轻人对“吃”这个轻易就能获取快乐的行径趋之若鹜,无非想在烦扰的生活中谋求一点慰藉,于是纷纷自诩为“吃货”。就像为爱执着一样,他们为吃执着——这是最低和最高标准。
他们走街串巷,不辞劳苦,搭乘飞机、火车、马车等各种交通工具,就为了嗦一口粉的事情并不罕见;他们可以在高考时睡着,但有些事却容不得半分谬误,比如另一半非说西红柿炒鸡蛋可以放葱花,那么分手也在所不惜;更有甚者,刚做完手术正躺在病床上哼哼唧唧,只要蟹黄包子来了就奇迹般坐了起来。
至此,“吃货”这个原本被用来讽刺人什么都不会就会吃的词语,突然被赋予了群体身份认同的自豪感。
“吃货”并不是一种人,他们可能是主食控、摆盘控、社交控、历史控、化学控,也可能是美食作家、纪录片导演和世界探险者。他们从美食中得到肠胃乃至五脏六腑的慰藉,以及某种深刻的、哲学性的满足。
主食控:我和我最后的倔强
那一大口馒头扎扎实实地吞咽下去的瞬间,王娟红感受到自己的五脏六腑在归位,有一种沉甸甸的满足感与安全感。
在各式各样的吃货中,有一类人只钟情于主食(淀粉),王娟红就是其中一员。她今年40岁,是一个“没有任何亮点”的普通人——普通的样貌、普通的工作、普通的家庭,一切都很普通。王娟红也一直对花里胡哨的食物保持着礼貌的距离,并非她吃不起,只是“吃完不踏实”。
图片来源:www.bakeryandsnacks.com
每一天,她都会自己蒸馒头或者擀面条。尽管她做的馒头既不白也没那么香,还散发出酵母的酸味,但她乐此不疲。
“把面粉变成面团,揉着的时候,麦香扑鼻,有时我都忍不住想咬一口生面。”只有当光滑的米饭、“有活力的小米”(她是这么形容的)、加了小茴香籽的烙饼以及包子、花卷下肚时,王娟红才觉得自己“正在活着”。
王娟红喜欢吃简单的食物,也喜欢简单的生活。和其他女孩往商场里钻不同,她既不爱化妆也不爱打扮,但对去野外郊游兴致很高。
“我连防晒霜都懒得抹,所以晒得这么黑。”她每次出去旅游都会带上一兜子馒头,不论在高铁还是飞机上,饿了就拿出来啃,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她。
“现在好多人都不吃主食,多不健康!人一定要吃主食,你看我,特有活力,使不完的劲儿。”如王娟红所言,她虽然不瘦但也没有赘肉,皮肤黝黑但很光滑,像能吃苦耐劳的蒙古马。
素食蒸馒头是早午晚餐的健康营养选择 / 图:encreativefamily.blog
这十几年间,主食正在被主流社会所抛弃。人们怕碳水化合物、怕糖分高,嫌弃它朴实笨拙、没有滋味。
为了对抗主食的寡淡,人们往馒头上抹腐乳、米饭浇上肉臊、饼里卷着大葱……无所不用其极。然而王娟红就喜欢干吃,用文艺点的话说叫“向食物的本味致敬”。她可以慢悠悠地拿着馒头或抱着一锅米饭,看着电视,饶有兴味地咂巴一小时。
从某种程度来说,王娟红很倔强,难以被撼动,不论世界怎么变,她依然故我,与盛行的低碳、绿色、健康的饮食潮流对抗。
嗜辣控:有的时候,我们睹物思人
还有一些时候,我们睹食思人
和主食的退潮相反,近十年来中国变得“无辣不欢”,不吃辣几乎成为某种政治不正确。刘巍就是如此,尽管来自山东这样的传统免辣省份,但谁也想不到,三年前他因为吃辣过度得了胃穿孔,至今却仍坚持吃辣。
没有辣椒的生活对他而言一言难尽,“就像去吃夜市撸串不喝啤酒,活着都多余”。刘巍说话有着山东人的生猛,和辣椒一样呛人。
和一般人不同,他对辣的热爱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不仅家中常备剁椒酱、小青椒、辣椒仔、辣牛肉酱、辣条等,不论吃什么东西,他都要来点辣椒,吃米饭要加,喝粥也一样,就连早餐都不放过。这种吃法已经超越热爱,迈入“瘾”的范畴了,和每天不喝半斤白酒就觉得头晕眼花的酒鬼一样,刘巍不吃点辣椒一整天都不得劲儿。
“其实我以前不吃辣,是因为前女友才开始学着吃的。”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很小,但解释了他所有的嗜辣行径,“以前我们每天都因为吃饭吵架,她要吃辣的,我吃不了。结果过了半年,我也喜欢吃辣了,她挡都挡不住。酸辣粉、火锅、麻辣烫这些东西,我以前看一眼就头疼,现在两天不吃都受不了。”
最辣最野的宵夜,是城市文化的骄傲。/ 图:《宵夜江湖》
食物很奇特,它本来是为了满足人类的口腹之欲才被创造出来,过不了一两天就在人体里走完过场,进了下水道。但在这个叫做“消化、吸收”的过程之中,人的情感竟然被调动了起来,并得以释放。
很多情侣分手之后什么都没剩下,却保留了对方的口味——不吃辣的爱上辣、不吃西餐的顿顿牛排、讨厌甜食的却成为面包房VIP。有的时候,我们睹物思人;有的时候,我们睹食思人。
正如安东尼·波顿在《厨师之旅》中写道:“当然,我已经知道,世上最好、最完美的饮食几乎不是那些最昂贵、最精致高级的。我知道,在餐桌旁能使奇迹发生的真正的美食业除了具有烹饪技巧和稀罕的配料之外,还有其他非常重要的因素。氛围和回忆在一个人一生中的所有真正难忘的饮食中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
摆盘控:虚荣才真的好吃
如今,精致饮食的风潮席卷而来,年轻人对自己的胃慷慨异常,尽管月薪寥寥数千,但他们并不会对米其林餐厅望而却步,更不会错失去网红餐厅打卡的机会。Dorothy就是这样一个90后,对她来说,形式大于内容,这点毋庸置疑。
“我会把拉面里的面条码好,朝向一个方向,在适宜的地方放上荷包蛋;盘子很重要,我只用浅而纯色的盘子,这样才能烘托食材;我有二十多条围裙,十条桌旗,餐垫一大堆,还有各种杯子用来搭配当天的摆盘。”
精致的摆盘体现的是吃货们的仪式感。/ 图:unsplash
Dorothy的料理做得很好看,但不那么好吃。但这不妨碍她坚持认为自己是头号吃货。“吃货最主要的是执着。酷爱吃饭这件事的人,都可以被称为吃货,哪怕他酷爱的只是摆盘拍照。”
事实上,每个摆盘控吃货都是自学成才的。Dorothy从大学开始就迷恋上吃饭的形式。起因是她的白富美闺蜜带她去了一次五星级酒店,在那天之后她就明白一个道理:虚荣才真的好吃。
“餐桌上都是纯白色的骨瓷盘,当时我还不知道什么是骨瓷,就是觉得好看;各种酒杯摆在一起,叮叮当当的声音特别美妙,灯光柔和又明亮。我当时就觉得,这才是吃饭。就连平时不爱吃的白灼芥蓝,那天我都吃了好几根。”
摆盘精致能提高食欲。/ 图:unsplash
Dorothy决心在自己月租3500元的狭小出租屋里复制这顿美好晚餐的回忆。她买来一样的盘子和酒杯,在冰箱里冻了冰块,再小心地放进杯子里,又在餐桌上方装了几个筒灯,营造出优雅的灯光。“我后来又做了一次白灼芥蓝,很好吃。”但当她看了看自己卧室,又改变了看法:“好像也没那么好吃……”
虚荣心一直是Dorothy提升自己生活水平的动力。她以前不喜欢自己那份银行小职员的工作,但现在不一样了,她的目标很宏伟:“我要吃遍所有米其林餐厅!”说到这个,她眼睛发光:“我希望那顿饭能成为日常,而不是需要我回忆的一顿饭。”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Dorothy每月都会拿出一笔不菲的“经费”,专门用于吃高级馆子,遇见喜欢的餐厅风格,她就回家想尽方法如法炮制。
“至少差不多的餐垫总是能买到的。”她严肃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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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觉得自己是个吃货吗?
本文首发于《新周刊》542期
今日作者
宋爽
编辑 | 蟹老板
排版 | 小跟班
封面图 | 来源于作者
文中图片 | 来源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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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有文化的才叫吃货,你们只配叫饕餮
2015年11月21日,合肥市民在免费的万人火锅宴上大快朵颐 / IC
“到达一个文化的核心的最佳途径之一就是通过它的肚子。”——人类学家张光直
“吃货”(foodie)这个术语首次出现在美国美食评论家盖尔·格林尼(Gael Greene)的一篇餐厅点评里——这是上世纪80年代早期的事。
对于那个年代的纽约人来说,粗放饮食正当道,人们吃东西无非是为了好吃和便捷,没有几个人会神经兮兮地把吃饭和性、政治以及社会地位联系在一起。
不折不扣的吃货先锋格林尼则把吃饭这件事翻了一个个儿,她尖锐地指出:“就餐不是一次像动物那样为了生存的果腹行动,而是‘充满诱惑力和社会竞争的剧场’。”
近40年过去,食物变得前所未有的重要。从欧美到中国,从新德里到约翰内斯堡,人们给食物拍照的次数大大多于给自己和家人拍照的次数,每个人在社交媒体上都会发布至少一张到无限多张美食照片。
厨师也不再只是厨子,他们从一个普通的社会工种变成了明星名流——热爱美食的人没有几个不知道安东尼·波顿(Anthony Bolton)、杰米·奥利弗(Jamie Oliver)以及爱骂脏话的戈登·拉姆齐(Gordon Ramsay),他们的身份比大学校长还要贵重、受人爱戴。
年轻人对“吃”这个轻易就能获取快乐的行径趋之若鹜,无非想在烦扰的生活中谋求一点慰藉,于是纷纷自诩为“吃货”。就像为爱执着一样,他们为吃执着——这是最低和最高标准。
他们走街串巷,不辞劳苦,搭乘飞机、火车、马车等各种交通工具,就为了嗦一口粉的事情并不罕见;他们可以在高考时睡着,但有些事却容不得半分谬误,比如另一半非说西红柿炒鸡蛋可以放葱花,那么分手也在所不惜;更有甚者,刚做完手术正躺在病床上哼哼唧唧,只要蟹黄包子来了就奇迹般坐了起来。
至此,“吃货”这个原本被用来讽刺人什么都不会就会吃的词语,突然被赋予了群体身份认同的自豪感。
“吃货”并不是一种人,他们可能是主食控、摆盘控、社交控、历史控、化学控,也可能是美食作家、纪录片导演和世界探险者。他们从美食中得到肠胃乃至五脏六腑的慰藉,以及某种深刻的、哲学性的满足。
主食控:我和我最后的倔强
那一大口馒头扎扎实实地吞咽下去的瞬间,王娟红感受到自己的五脏六腑在归位,有一种沉甸甸的满足感与安全感。
在各式各样的吃货中,有一类人只钟情于主食(淀粉),王娟红就是其中一员。她今年40岁,是一个“没有任何亮点”的普通人——普通的样貌、普通的工作、普通的家庭,一切都很普通。王娟红也一直对花里胡哨的食物保持着礼貌的距离,并非她吃不起,只是“吃完不踏实”。
图片来源:www.bakeryandsnacks.com
每一天,她都会自己蒸馒头或者擀面条。尽管她做的馒头既不白也没那么香,还散发出酵母的酸味,但她乐此不疲。
“把面粉变成面团,揉着的时候,麦香扑鼻,有时我都忍不住想咬一口生面。”只有当光滑的米饭、“有活力的小米”(她是这么形容的)、加了小茴香籽的烙饼以及包子、花卷下肚时,王娟红才觉得自己“正在活着”。
王娟红喜欢吃简单的食物,也喜欢简单的生活。和其他女孩往商场里钻不同,她既不爱化妆也不爱打扮,但对去野外郊游兴致很高。
“我连防晒霜都懒得抹,所以晒得这么黑。”她每次出去旅游都会带上一兜子馒头,不论在高铁还是飞机上,饿了就拿出来啃,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她。
“现在好多人都不吃主食,多不健康!人一定要吃主食,你看我,特有活力,使不完的劲儿。”如王娟红所言,她虽然不瘦但也没有赘肉,皮肤黝黑但很光滑,像能吃苦耐劳的蒙古马。
素食蒸馒头是早午晚餐的健康营养选择 / 图:encreativefamily.blog
这十几年间,主食正在被主流社会所抛弃。人们怕碳水化合物、怕糖分高,嫌弃它朴实笨拙、没有滋味。
为了对抗主食的寡淡,人们往馒头上抹腐乳、米饭浇上肉臊、饼里卷着大葱……无所不用其极。然而王娟红就喜欢干吃,用文艺点的话说叫“向食物的本味致敬”。她可以慢悠悠地拿着馒头或抱着一锅米饭,看着电视,饶有兴味地咂巴一小时。
从某种程度来说,王娟红很倔强,难以被撼动,不论世界怎么变,她依然故我,与盛行的低碳、绿色、健康的饮食潮流对抗。
嗜辣控:有的时候,我们睹物思人;还有一些时候,我们睹食思人
和主食的退潮相反,近十年来中国变得“无辣不欢”,不吃辣几乎成为某种政治不正确。刘巍就是如此,尽管来自山东这样的传统免辣省份,但谁也想不到,三年前他因为吃辣过度得了胃穿孔,至今却仍坚持吃辣。
没有辣椒的生活对他而言一言难尽,“就像去吃夜市撸串不喝啤酒,活着都多余”。刘巍说话有着山东人的生猛,和辣椒一样呛人。
和一般人不同,他对辣的热爱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不仅家中常备剁椒酱、小青椒、辣椒仔、辣牛肉酱、辣条等,不论吃什么东西,他都要来点辣椒,吃米饭要加,喝粥也一样,就连早餐都不放过。这种吃法已经超越热爱,迈入“瘾”的范畴了,和每天不喝半斤白酒就觉得头晕眼花的酒鬼一样,刘巍不吃点辣椒一整天都不得劲儿。
“其实我以前不吃辣,是因为前女友才开始学着吃的。”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声音很小,但解释了他所有的嗜辣行径,“以前我们每天都因为吃饭吵架,她要吃辣的,我吃不了。结果过了半年,我也喜欢吃辣了,她挡都挡不住。酸辣粉、火锅、麻辣烫这些东西,我以前看一眼就头疼,现在两天不吃都受不了。”
最辣最野的宵夜,是城市文化的骄傲。/ 图:《宵夜江湖》
食物很奇特,它本来是为了满足人类的口腹之欲才被创造出来,过不了一两天就在人体里走完过场,进了下水道。但在这个叫做“消化、吸收”的过程之中,人的情感竟然被调动了起来,并得以释放。
很多情侣分手之后什么都没剩下,却保留了对方的口味——不吃辣的爱上辣、不吃西餐的顿顿牛排、讨厌甜食的却成为面包房VIP。有的时候,我们睹物思人;有的时候,我们睹食思人。
正如安东尼·波顿在《厨师之旅》中写道:“当然,我已经知道,世上最好、最完美的饮食几乎不是那些最昂贵、最精致高级的。我知道,在餐桌旁能使奇迹发生的真正的美食业除了具有烹饪技巧和稀罕的配料之外,还有其他非常重要的因素。氛围和回忆在一个人一生中的所有真正难忘的饮食中扮演极其重要的角色。”
摆盘控:虚荣才真的好吃
如今,精致饮食的风潮席卷而来,年轻人对自己的胃慷慨异常,尽管月薪寥寥数千,但他们并不会对米其林餐厅望而却步,更不会错失去网红餐厅打卡的机会。Dorothy就是这样一个90后,对她来说,形式大于内容,这点毋庸置疑。
“我会把拉面里的面条码好,朝向一个方向,在适宜的地方放上荷包蛋;盘子很重要,我只用浅而纯色的盘子,这样才能烘托食材;我有二十多条围裙,十条桌旗,餐垫一大堆,还有各种杯子用来搭配当天的摆盘。”
精致的摆盘体现的是吃货们的仪式感。/ 图:unsplash
Dorothy的料理做得很好看,但不那么好吃。但这不妨碍她坚持认为自己是头号吃货。“吃货最主要的是执着。酷爱吃饭这件事的人,都可以被称为吃货,哪怕他酷爱的只是摆盘拍照。”
事实上,每个摆盘控吃货都是自学成才的。Dorothy从大学开始就迷恋上吃饭的形式。起因是她的白富美闺蜜带她去了一次五星级酒店,在那天之后她就明白一个道理:虚荣才真的好吃。
“餐桌上都是纯白色的骨瓷盘,当时我还不知道什么是骨瓷,就是觉得好看;各种酒杯摆在一起,叮叮当当的声音特别美妙,灯光柔和又明亮。我当时就觉得,这才是吃饭。就连平时不爱吃的白灼芥蓝,那天我都吃了好几根。”
摆盘精致能提高食欲。/ 图:unsplash
Dorothy决心在自己月租3500元的狭小出租屋里复制这顿美好晚餐的回忆。她买来一样的盘子和酒杯,在冰箱里冻了冰块,再小心地放进杯子里,又在餐桌上方装了几个筒灯,营造出优雅的灯光。“我后来又做了一次白灼芥蓝,很好吃。”但当她看了看自己卧室,又改变了看法:“好像也没那么好吃……”
虚荣心一直是Dorothy提升自己生活水平的动力。她以前不喜欢自己那份银行小职员的工作,但现在不一样了,她的目标很宏伟:“我要吃遍所有米其林餐厅!”说到这个,她眼睛发光:“我希望那顿饭能成为日常,而不是需要我回忆的一顿饭。”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Dorothy每月都会拿出一笔不菲的“经费”,专门用于吃高级馆子,遇见喜欢的餐厅风格,她就回家想尽方法如法炮制。
“至少差不多的餐垫总是能买到的。”她严肃地说。
本文首发于《新周刊》第542期
✎作者 | 宋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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