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证券监督管理局(简称深圳证监局)对前海长富基葫芦岛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前海长富基葫芦岛)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王某发出警示函。
经深圳证监局调查,前海长富基葫芦岛在私募基葫芦岛业务中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 向“长富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葫芦岛的个别投资者承诺投资本葫芦岛不受损失。
- 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不匹配的个别投资者推介私募基葫芦岛。
- 向个别投资者披露部分私募证券投资基葫芦岛的虚假净值,未按照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合法权益的重柳州息。
- 未妥善保存部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的资料。
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前海长富基葫芦岛及其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董事王某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出具警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