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调整的通知》。该通知明确,在佛山市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或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满 3 年(连续缴纳社保或经商,可互补叠加)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入户。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在佛山市高明区办理居住登记且连续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在高明区申请入户。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近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调整的通知》。该通知明确,在佛山市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或在…
近日,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稳定居住就业入户事项调整的通知》。该通知明确,在佛山市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或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满 3 年(连续缴纳社保或经商,可互补叠加)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申请入户。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在佛山市高明区办理居住登记且连续居住半年以上、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可在高明区申请入户。申请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