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了 30 宗典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案例,广东入选 5 宗,分别是 1 宗专利案例、1 宗商标案例和 3 宗地理标志案例,占比六分之一。
据悉,其中一宗案件由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处理,涉及“贴窗机切膜预压紧装置”实用新型专利的侵权纠纷。该案为跨区域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和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新思路。双方通过共享互认证据,建立了“展前联动、展中快速取证、展后衔接处理”的展会纠纷化解机制,各方高效协作,快速结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另一宗来自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案件,查处了侵犯“四平”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该案准确把握商标使用规则,认定在电商平台商品标题中使用他人商标能够区分商品来源,构成商标使用,为类似案件的查办提供了参考意义。
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的案例中,执法人员在掌握初步证据后,及时发布了全国首张地理标志知识产权行政禁令,制止了侵权行为。该案根据《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进行查处,以产品是否符合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为判决依据,为提升地理标志保护水平提供了范例。
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的“慕尼黑啤酒”地理标志产品侵权案中,当事人销售的“慕尼黑啤酒”并非产自德国慕尼黑地区,执法人员准确适用《广东省地理标志条例》进行查处,为中欧互认互保清单产品的保护提供范例,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最后一个入选的案例来自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的案件涉及“新会陈皮”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侵权。该案執法依据清晰,通过“线上追溯”和“线下打击”相结合的方式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体现了区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的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