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南方财经报道,最高检消息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立宪涉嫌受贿案经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审查起诉。
近日,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对该案向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向被告人刘立宪告知其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
检察机关指控称,被告人刘立宪利用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局局长、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副总裁、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他还利用其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刘立宪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